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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,出了,希望你,去死,器官

提問: 不想活了,到哪里捐獻身體器官? 問題補充: 生活中到處都是爾虞我詐,太無聊了.也太累了.活在有什么意思?就算你再成功,到秋風落葉的時候還不是什么都沒有了?吃的那么多苦還有什么意義?不如早去.~~2010-04-08 20:53 20歲的我被父親趕出家門,原因是我沒錢! 医师解答: 人生本來就不易,是經過千難萬險才出世。人生在世最大的困難和挑戰,就是如何在道德和法律的規范下活得更好更老;而最簡單的和最容易的就是 不想活了 去死。在人生的歷程中,作為人(哪怕動物)都有生的希望,哪怕是九死一生的環境都要爭生而不是去死;就是一個弱女子都會堅強地活下去,何況一個大丈夫!?據說,大多數美國青年18歲后就主動離家謀生,你20 歲才被趕出家門,已經很幸運了。是丈夫就應以四海為家,何必當“家寶”?自己兩張肩頭扛一張嘴,只要有志氣,到哪不能謀生啊?所以,希望你直面當前處境,多想想絢麗燦爛的人生,拿出男人的氣魄,多與家人溝通,愉快地融入社會,自力更生,不但鍛煉自己,磨礪意志,也減輕家人負擔,還為國家建設出了力,那才是無上光榮的事呢!至于捐獻器官的事,應該是好事一樁,不過對于你來講,不應該是現在的事,而應該是幾十年以后的事。到了那時,你對祖國做出了貢獻,壽終正寢時,又把器官捐給了需要的人,你將變的更偉大更光榮,更令人稱羨呢!何樂而不為?我希望你勇敢地前行在人生的道路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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